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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真实姓名 |
性别 |
‘男’或‘女’ |
出生年月 |
XXXX年X月 |
婚姻状况 |
填写‘未婚’或‘已婚’(离婚、丧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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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请按身份证正确填写 |
户口所在市(县) |
XX市 |
职级或职称 |
填写‘无’或‘初级(中级、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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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如无工作单位的直接填写“无” |
职业 |
填写待业、下岗、个体或工人等... |
上年总收入 |
要与收入证明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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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现住址 |
要与居住证明地址相一致 |
联系电话 |
长期使用的有效联系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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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属( )类
住房困难户 |
1、无房户 2、单身大龄青年无房户 3、拆迁户
4、军转干部(专业军人)5、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6、外来务工人员
请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例:单身大龄青年无房户直接在()里填写(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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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房属( )种情况,面积: m2 |
1、已购单位公房 2、已购直管公房 3、已购经济适用房 4、全额集资建房
5、已购商品房 6、自建私房 7、租房 8、其它
填写目前个人住房或居住情况{例:住父母家的直接在()里填写(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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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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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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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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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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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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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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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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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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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总收入 |
要与收入证明一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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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房属( )种情况,面积: m2 |
1、已购单位公房 2、已购直管公房 3、已购经济适用房 4、全额集资建房
5、已购商品房 6、自建私房 7、租房 8、其它
填写目前个人住房或居住情况{例:住父母家的直接在()里填写(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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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第5类申
购户填写)
共同居住
有赡养、
抚养关系
的无房直
系亲属
注:此栏仅供已拥有房屋产权、以“人均住房面积在15m2以下”条件申请的申购户填写,填写内容看备注2。 |
称谓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职业 |
职级或职称 |
上年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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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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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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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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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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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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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总人口 |
X 人 |
家庭总收入 |
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元 |
购买意向
意向小区及户型面积必须填写,请考虑清楚再填写 |
购买 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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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注:要求本人手写亲笔签名!
申请人(签名):XXX 配偶(签名):XXX XXXX年XX月XX 日 |
户型: 房 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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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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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人工
作单
位或
居委
会核
查意见 |
注:要求必须证明有无参加房改、集资建房、有无私房、现住房情况,同时证明婚姻状况,不能简单地只写“同意”。
单位盖章必须加盖单位有效公章,不允许盖部门章。
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证明。
(单位盖章)
经办人:XXX
联系电话:XXXX
XXXX 年 XX 月 XX日 |
申请
人所
在地
(县、市)
房改
部门
核查
意见 |
注:申请人现工作单位(或户口簿本人页服务处所显示的工作单位)为区直单位的,需到区直房改办在此证明有无参加房改、集资建房;或非农业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回到户口所在地房改部门在此证明有无参加房改、集资建房。
见备注3。
(单位盖章)
经办人:XXX
联系电话:XX
XXXX 年 XX 月 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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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工作
单位
或居
委会
核查
意见 |
注:要求必须证明有无参加房改、集资建房、有无私房、现住房情况,同时证明婚姻状况,不能简单地只写“同意”。
单位盖章必须是单位有效公章,不得盖部门章。
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证明。
(单位盖章)
经办人:XXX
联系电话:XXXX
XXXX 年XX 月X 日 |
配偶
所在
地(县、
市)房
改部
门核
查意见 |
注:配偶现工作单位(或户口簿本人页服务处所显示的工作单位)为区直单位的,需到区直房改办在此证明有无参加房改、集资建房;或非农业户口的外来务工,需回到户口所在地房改部门在此证明有无参加房改、集资建房。
见备注3。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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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意见 |
注:此处为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填写。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复审
意见 |
注:此处为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填写。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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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核查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审批
小组
意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