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百姓“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是十七大报告所提出的关涉中国民生大计的“五有”方针。而温家宝总理在3月5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住房改革和建设,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用更坚定的决心、更清晰的表述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一条以“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分类解决各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政策路线图,在2008年正式登台亮相。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详细论述了住房保障的对象和保障途径: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难,是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此外,还提出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与以往的政府房地产调控思路相比,首先,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明晰了住房改革和建设的总指导原则,坚定了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中的定位。即“政府主要制定住房规划和政策,搞好土地合理供应、集约利用和管理,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主要通过市场调节解决。”其次,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成为调控的明确指向。再次,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被纳入政府“保障体系”的范畴。 住房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为追求更多的利润,住房市场天然地向高档化、大户型方向发展。让更多人“住有所居”,完全靠市场,肯定不现实。这就需要政府的有形之手去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证那些不能通过市场满足住房需求的中低收入者,享受基本的居住权。建立包括廉租房制度在内的住房保障体系,关系千家万户中低收入者的切身利益,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国1998年颁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应尽快建立起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和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而自2006年开展宏观调控以来,中央政府更是出台了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以廉租住房救济最低收入家庭;用90%、70%的标准严格限定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等等。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各大城市已基本建立起廉租住房制度。目前,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低保家庭,截至去年底已有95万户家庭落实廉租房,但仍然不到全国城镇低保家庭的四分之一。 而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工作报告所阐述的住房保障体系覆盖了高、中、低收入人群,就是要通过政府引导市场有序开发,逐步解决住房难问题,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但需要注意的是,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关键在于执行。尤其要防止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偷梁换柱,变相推卸责任。温总理特别强调,今年中央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68亿元,比去年增加17亿元;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增加这方面投入。公布这一具体数字,一方面意味着中央将力促廉租房建设的提速,另一方面,也使得地方政府在廉租房的资金投入上有了具体的参照。但我们认为,除此之外,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中央还有必要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年度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制。将“住房保障”责任作为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评价指标,引导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变片面追求 GDP政绩、把房地产单纯作为拉动经济增长手段的观念。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困难群体参与社会再分配,享受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福利增加的一种手段,也是现阶段实现老百姓“居者有其屋”梦想的最现实选择,对于稳定社会秩序,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都有很大的意义。事实上,自去年中央政府掀起新一轮调控风暴之后,各级政府都已意识到建设住房保障体系是他们必须担负的重要职责。只是,在实际行动中,还有着诸多障碍,需要地方政府的官员们勇敢去跨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