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下月起社区办理经适房申请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从哈市房产住宅局了解到,4月1日起,凡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8940元,无房或现有家庭人均住房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都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凡是享受货币补贴和实物分房的居民统一到哈市各区街道办事处办理。原有的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两年内有效,以批准日期为准,过期无效需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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